婚前婚后房產歸屬問題,始終都是咱們值得思索的問題;那么如果在成親以后本人購置屋子,如果有一天感情不和鬧到離婚,對于這種情況法院會如何宣判?為了幫助大家了解相關法律知識,龍崗區律師為大家整理了關于房屋歸屬問題進行相關資料整理,下面一起來了解一下。
婚后購買屋子離婚應該如何判?
理論來講,存在婚姻關系時期所失掉的財產都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需要夫妻雙方協議。如果雙方未達成協議,需要人民法院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判決。
《中華國民共和國婚姻法》對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時期所得財產,以下為歸夫妻共同所有:
?。ㄒ唬┕べY、獎金;
?。ǘ┏霎a、經營的收益;
?。ㄈ┲R產權的收益;
(四)承繼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劃定的除外;
?。ㄎ澹┢溆鄳敋w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有以下情況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ㄒ唬┮环降幕榍柏敭a;
?。ǘ┮环揭蛏聿脑獾轿:Λ@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ㄈ┻z言或贈與條約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ㄋ模┮环焦灿玫纳钣闷?;
?。ㄎ澹┢溆鄳敋w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夫妻能夠商定婚姻關系存續時期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時期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和談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該依法予以保護。
以上內容便是龍崗區律師相關的回復,關于這個在成親以后購置的房產的話,這個要考慮到是否屬于夫妻雙方共同償還貸款的,如果是屬于這種情況的話,那么在離婚的時候會按照比例進行宣判,如果您遇到了類似的法律問題,歡迎咨詢我們。